明立中法律|會計師事務所
明立中法律|會計師事務所是由張孟權會計師所成立,取其意涵,期許自己能在會計、稅務與法律領域為客戶提供最明智、圓滿之解決方法。張孟權會計師,畢業於政大會計,如同多數會計系畢業之學生,以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為人生第一份工作,透過為不同產業之公司執行財務報表、稅務報表審計,熟稔不同產業之實務操作,藉以增進厚實會計、稅務知識。
張孟權律師,因嚮往法律工作而在會計圈打滾近十年後,選擇投入律師考試,很幸運能在佛菩薩保祐下順利於一年半內通過律師考試,並專注於勞動、公寓大廈、不動產、遺產等與一般人民日常生活有關之法律事件。
相信明立中會是您的最佳選擇!
服務項目
1.法律顧問與合約審閱
依當事人及企業之需要提供法律諮詢、撰擬或審閱民事合約及文件、代表或協同當事人及企業協商或出席股東會議等。
2.律師函與存證信函之撰擬
代理當事人向他方寄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。
3.公司行號設立及變更登記
公司行號設立、增減資本額、董事及營業地址等事項變更登記,交給睿豐會計讓您避免被退、補件,徒增不必要的時間浪費,讓您事業抓住重點,提升效率。.
4.代客記帳
會計帳務登載、營業稅申報及年度扣繳申報。
5.財務報表簽證
向銀行融資、資本額達一定金額或股東要求,應出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,僅有會計師可提供此項服務。
6.訴訟與法律諮詢
民事:一般民事案件、不動產糾紛事件處理、損害賠償案件、家事案件、勞資糾紛等。
刑事:金融刑事案件、一般刑事案件。
行政:稅務訴訟。
7.內部控制與諮詢
有效之內部控制度可確保公司運作之效率與效果,另提供會計帳務與稅務法令諮詢。
8.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與簽證
每年五月需向國稅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,營業收入達一定規模者,應出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稅務報告,僅有會計師可提供此項服務內部控制與諮詢。

WHY CHOOSE US
張孟權律師|會計師
學歷:
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學士
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
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法律碩士學分班
經歷:
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經理
微風廣場財務部會計課襄理
元禾法律事務所實習/受僱律師
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受僱律師
專長:
公司行號設立變更登記
代客記帳、營業稅及營所稅申報、各類所得申報扣繳、稅務諮詢
財務報表簽證、內部控制規劃
合約撰擬與審閱
律師函與存證信函之撰擬
勞動、公寓大廈、不動產、遺產、一般民、刑事件
法律顧問
證照:
中華民國會計師
中華民國律師
法律稅務問答
我是外送員,在外送的過程中車禍,公司要我賠客戶的東西怎麼辦?
您好,
1.首應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,如果當場有請警察協助處理,會有報案三聯單、事故現場圖及初判表。
2.倘對方要完全的肇責,那就可向對方求償全部損失,包含物損、車損及醫療支出(若有)。
3.基於商業慣例,一般公司會先賠付給客戶,假設您和公司間之勞務關係係屬僱傭,在第2點的情況下,你個人是不用賠償的,但若你本身也有肇責,則公司在賠付給客戶後,是可以依民法§188規定向你求償的。
以上,初步回覆。
您好~我本身是做陶藝的設計師~最近想成立自己的品牌~也想要接一些外包的案子~那這樣我要成立工作室
您好,
1.個人成立工作室係先向所在地縣(市)政府申請「商業登記」,再向所在國稅局申請「稅籍登記」。
2.另,可依公司法規定成立「有限公司」或「股份有限公司」,如果規模尚未擴大,建議可以先成立有限公司,待具一定規模後,可變更組織為「股份有限公司」。
3.「個人工作室(有申請商業登記)」與「公司組織」在法律上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無獨立法人格,資本主要對工作室的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。
4.「平均月營收20萬元以下」是可以不用開立統一發票的。
以上,初步回覆。
開餐廳要繳兩種稅?還有餐廳需要簽法律顧問會有哪些服務? 感謝您
你好:
一、如果是成立公司經營餐廳,基本上會有「營業稅」及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; 若是成立「行號」,如果月均營業額不到新台幣20萬元,可以免開立統一發票,國稅局會按季開單課徵營業稅,收到稅單後直接繳掉即可,另外,行號還是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,只是不用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,而是併入資本主的綜合所得中課稅。
二、我們提供的服務包括訴訟、法律諮詢(個人或商業,但非全部都有所涉獵)、代客記帳、財務報表及營利所事所得稅簽證、帳務諮詢等。
您好, 原本和建商在 10年前簽合約要合建,土地己過戶
問:您好, 原本和建商在 10年前簽合約要合建,土地己過戶,建商倒閉把土地賣給A 公司,A來找我們要地租才知道。 房屋因是30年以上的建物,沒有所有權,請問要如何處理? A公司在買土地時難道不知建商和我們有簽約。土地和房屋不同人時,我們應該也要有優先購買回來的權利才對。 土地過戶時,難道不需要向行政單位出視優先購買權者放棄購買之類的文件嗎?建商把土地賣給A公司合法嗎? 謝謝 !
答:關於問題,簡要回覆如下:
1.不曉得當初你們將土地過戶給建商時,地政機關的移轉登記資料中,是否有註記合建等資訊? 建議先去調閱土地異動索引表。
2.建商將土地賣給A公司時,若建商隱瞞土地是合建地主轉移,A公司不知道合建一事,A公司是可以主張善意第三人。
3.建物雖然是違建,但依實務見解,仍可適用民法第425條之1,推定有租賃關係存在。
4.你說的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成立在你們與A公司之間,而非你們與建商之間,況且承租人優先購是建立在「租用基地建築房屋」,與你們的情況不同。
5.建商把「自己名下土地」賣給A公司是合法的,除非A公司與建商通謀虛偽買賣土地。
以上供參考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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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雙方對於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均須負責時,有責程度較高之一方得否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訴請離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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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,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,民法第28條有明定。